康职院团委〔2013〕4号
关于同意成立毽球协会的批复
体育教研室:
你室于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递交的《关于成立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毽球协会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 符合《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院团委现批复如下:
批准成立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毽球协会,隶属体育教研室指导;同意洪瑞贞为协会会长候选人;同意漆宇航为协会副会长候选人;同意张辉琳为协会财务负责人候选人。
请认真做好社团成立的相关筹备工作并严格按照《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活动;财务账目严格按照《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进行管理。
特此批复。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