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集中展现当代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我院“标杆工程”,为第九届广东大中专校园文体艺术节系列活动之第四届“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做好前期校内评选工作,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初选并评选首届“感动康大”年度人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共筑青春中国梦
二、组织架构
为做好第四届“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校内评选和报送工作,学院团委将组建校内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吕泉荣
副组长:李俊鹏 胡桂花
成 员:张新民 张雪梅 蔡文德 林俊杰
郭 航 钟国燕 胡祖武 梁 群 翁楚歆
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翁楚歆
副主任:李金连 曾富强
委 员:陈敬宗 关俊明 蔡洁芬 孔建华 卢泽玲
钟金发 关树基 廖冬冬
三、评选对象、内容、标准及类别
(一)评选对象: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
(二)活动内容:面向全院学生征选感动校园年度先进人物,各系初选,学院团委进行终审,最终符合条件的学生择优报送至团省委参加省级评选。学院团委借此评选首届“感动康大”年度人物,并召开表彰大会。通过对大学生先进典型的深入挖掘、广泛评选和大力宣传、表彰,集中展现当代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标杆。
(三)评选标准及类别:
1.年度志愿人物:树立正确荣辱观,奉献自我,服务社会,不求名利,积极帮助身边的弱势人群,积极为推动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社会公共事业提供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在各级志愿工作中表现出色,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与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
2.年度自强人物:面对贫困、疾患、残障、自然灾难等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应对,通过自己的努力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3.年度领袖人物:作为学生组织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为集体和同学们无私奉献、快乐工作,通过自身人格魅力赢得组织或同学的认同和尊重,为集体赢得荣誉。
4.年度创新人物:富有创新精神,包含但不限于在学习或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创新,如在我院学生工作中首创某项工作方法,开创工作新局面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5.年度博学人物:博学多才,追求知识,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学院奖学金,在校期间在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者或在实践“知行合一、德才兼备”的康大育人理念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6.年度科技人物:在科学研究与专业技能方面通过自身刻苦钻研,克服各种困难,最终取得优秀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科技类竞赛荣誉者优先考虑。
7.年度环保人物:环保意识强烈,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环保活动,宣传环保知识,能长期坚持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开始,把环保融入生活中,能够在校园甚至是社会上营造绿色环保的和谐氛围,让更多的人参与环保事业,对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8.年度艺术人物:在高水平艺术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艺术创作、艺术演出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其作品、事迹在校园乃至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文艺类竞赛荣誉者优先考虑。
9.年度体育人物:热爱体育运动并时刻坚持奥林匹克精神,在体育竞技方面勤于练习,并对体育活动以及体育文化传播工作做出贡献,获得省级以上体育类竞赛荣誉者优先考虑。
10.年度创业人物:结合自身实际及专业特点积极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四、名额分配及推荐方法
凡符合以上规定之条件者均可被推荐,在校生少于900人的系至少推荐2名,900人以上的系最少推荐3人,最多推荐10名(且不能在同一类别)。请各系按照以上规定的方式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填写好《推荐表》(见附件),将纸质版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于11月12日(周三)前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统一打包,文件名为“系名称+年度人物推荐”,发至邮箱350611928@qq.com,联系人:曾富强。
各系确定推荐人选后,须在本系公众平台(网站、微博、微信、QQ群)公示,宣传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号召同学们向优秀典型学习。各系团总支官方微博、微信分别编写本系推荐人选的事迹,在校内进行宣传,号召同学们转发学习;其中微博前缀统一为#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推荐#,并@康大学院团委学生会 官方微博。原则上,要求每位推荐人选的事迹微博转发量应不少于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