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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学院第二届学生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康职院团委〔2015〕3号



关于评选学院第二届学生年度人物的通知  


各系:
    为集中展现当代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我院“标杆工程”,为第十届广东大中专校园文体艺术节系列活动之第五届“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做好前期校内评选工作,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初选并评选学院第二届学生年度人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演绎精彩青春梦

二、组织架构
    为做好第五届“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校内评选和报送工作,学院团委将组建校内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吕泉荣
副组长:李俊鹏  胡桂花
成   员:张新民  张雪梅  蔡文德  林俊杰     
              郭  航  欧  莹  胡祖武  梁  群  翁楚歆
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翁楚歆
副主任:李金连  曾富强
委   员:陈敬宗  关俊明  孔建华  钟金发  关树基 
             廖冬冬  徐佳佳  谭小龙

三、评选对象、内容、标准及类别
(一)评选对象: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已获得往届学生年度人物的同学不能重复申请同一类别的年度人物。

(二)活动内容:面向全院学生征选学生年度先进人物,各系初选,学院团委进行终审,最终符合条件的学生择优报送至团省委参加省级评选。学院团委借此评选第二届学生年度人物,并召开表彰大会。通过对大学生先进典型的深入挖掘、广泛评选和大力宣传、表彰,集中展现当代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标杆。

(三)评选标准及类别:
1.年度志愿人物:践行核心价值观,奉献自我,服务社会,积极帮助身边的弱势人群,积极为社会公共事业提供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在各级志愿工作中表现出色,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与大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的同学。
2.年度自强人物:面对贫困、疾患、残障、自然灾难等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应对,通过自己的努力在逆境中积极进取。
3.年度领袖人物:作为学生组织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为集体和同学们无私奉献、快乐工作,通过自身人格魅力赢得组织或同学的认同和尊重,为集体赢得荣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曾带领所在集体获得校级以上荣誉或本人曾获省级以上“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同学。
4.年度创新人物:富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包含但不限于在学习或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创新,如在我院学生工作中首创某项工作方法,开创工作新局面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5.年度博学人物:博学多才,追求知识,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学院奖学金,考取资格资格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在实践“知行合一、德才兼备”的康大育人理念方面有突出表现。
6.年度科技人物:在科学研究方面刻苦钻研,克服各种困难,最终取得优良成果,并至少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省级以上科技类竞赛获奖者(集体项目须排名前二)、在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获得广东省“攀登计划”立项并取得研究成果者。
7.年度孝心人物: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在尊敬长辈、孝敬父母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感人。
8.年度艺术人物:在高水平艺术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艺术创作、艺术演出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其作品、事迹在校园乃至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文艺类竞赛荣誉者优先考虑。
9.年度体育人物:热爱体育运动并时刻坚持奥林匹克精神,在体育竞技方面勤于练习,并对体育活动以及体育文化传播工作做出贡献,获得省级以上体育类竞赛荣誉者优先考虑。
10.年度创业人物:结合自身实际及专业特点积极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四、名额分配及评选方法
    凡符合以上规定之条件者均可被推荐,在校生少于600人的系至少推荐2名,600人以上的系最少推荐3人,各系均可最多推荐10名(且不能在同一类别)。请各系按照以上规定的方式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填写好《推荐表》(见附件),将纸质版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于10月22日(周四)前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统一打包,文件名为“系名称+年度人物推荐”,发至邮箱270274050@qq.com,联系人:翁楚歆。
    学院团委终审采用100分制,候选人事迹典型性与真实性占50分,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分;事迹材料通过团委微信平台展示的阅读量和点赞数占50分,自康大团委微信平台推送时起,48小时之内,每个类别阅读量排名第一的25分、点赞数排名第一的25分,采用等比例方式确定其他名次的分值。

五、工作进度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
(二)接受报名阶段:截至10月22日
1.各系收集报名材料,推荐参选。
2.定期上报报名进展情况,并及时与评委会沟通反馈。
(三)评比阶段(10月23日- 11日15日)
1.根据以上规定条件,完成候选人筛选、酝酿。
2.通过团委微信平台宣传候选人的事迹,进行网络评选。
3.召开评审会议。
4.结合网络评选及评审工作组委会的会议评审,确定第二届学生年度人物。
5.名单公示。
6.择优推报到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参与省级评比。
(四)校内表彰:12月中旬
表彰第二届学生年度人物,获奖者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杯及奖金各500元。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突出“典型”。“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作为广东省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的品牌活动之一,在青年学生典型塑造、思想引导、文化感召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我院作为参赛高校之一,各系要高度重视,深入挖掘,突出典型个人典型事迹,推荐和评选一批在特定领域内具有先进思想、优秀才能和高尚品格的青年学生代表,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在校园内形成发现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切实在青年学生中发挥标杆作用。

2.宁缺毋滥,择优推荐。符合标准者优中选优,学院不一定在每个项目都评选出年度人物。

3.认真落实,注重细节。在活动评选过程中,各系要严格遵照活动评选办法,认真落实宣传、推荐、评选等一系列工作,结合本系学生特色,认真思考评选方式,针对不同类型学生在前期进行深入挖掘和全面考察,综合评选、推报本系内代表性人物,切实为我院大学生树立模范典型。

4.鼓励发展,跟踪培育。“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作为全省学生的学习标杆,在青年学生群体中具有深远影响。各系要扎实做好年度人物的选树和宣传工作,号召和带动广大同学以其为榜样,努力学习,全面成才。对选树的优秀典型,要进行及时地跟踪和后期培养,在学生群体中进行长期、深入地榜样引导和先进教育。

  附件:第二届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http://oa.kdvtc.edu.cn/uploadfile/2015/1009/20151009101659568.docx

                                
                                                                                                 共青团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16日